5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市民高禾在中山路一家超市內購買了一袋南方黑芝麻糊後發現,其包裝上少了“馳名商標”的字樣,她懷疑買到了“山寨貨”,詢問後才知道她鬧了烏龍,5月1日之後生產的沒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南方黑芝麻糊並不是“山寨貨”。
  自治區工商局商標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馳名商標”原本是加強對較高知名度商標保護的一種法律概念,建立馳名商標制度的初衷是為解決商標爭議,一些企業卻把“馳名商標”當成榮譽稱號進行廣告宣傳,給消費者建立了“馳名商標”是相關部門給予企業的榮譽稱號這一錯誤觀念。
  “馳名商標不是榮譽稱號或者宣傳手段而是一個法律概念。”自治區工商局商標處工作人員田麗說,這條規定有一定的針對性,更有助於促使企業一門心思用在改進產品的質量,真正提升商標的品牌價值上。實習生尚雲霄 記者黃文娟  (原標題:無“馳名商標”烏魯木齊市民誤會買到山寨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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